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2年专升本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宣传发动
各系在2022届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广泛宣传改动。考生要按照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报考。各系要认真审核考生选择的报考专业,有相同专业的必须报考相同专业、无相同的须报考相近专业。若专业不符合“大体对应”,则报考无效。(时间:即日起至3月10日。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系)
二、网上报名、缴费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费100元。(时间:2022年3月11日9:00-3月15日17:00。责任部门:各系)
三、考生资格审核
要求学生核对确认本人所填报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三类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核。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于 2022年2月28日前向学生处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基层项目服务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学生处进行严格审验,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将考生信息交招生就业处。(时间:2022年2月18日-3月7日。责任部门:学生处)
3月8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考生基本信息导入专升本报名系统。(时间:2022年3月8日。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2.原建档立卡应届毕业生。
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的原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致,须按规定时间在专升本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向学生处提交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资格审核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各系要与考生本人核对,确保有资格的考生不漏一人。(时间:2022年4月1日-4月20日。责任部门:各系)
学生处要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原件审验无误后退回。复印件一份交招生就业处留存,另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生处公章后于5月4日前报招生就业处。学生处负责汇总全院“专升本专项计划报考名单”,并于4月22日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由学生处负责与考生生源所在地扶贫部门核对查验。公示期满,将考生信息交招生就业处。(时间:2022年4月20日-4月30日。责任部门:学生处)
5月8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专升本专项计划”考生报名数据库文件。(时间:2022年5月8日。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3.退役大学生士兵。
已经毕业且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的 2021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入伍时为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2月26日前向学生处提出报名申请,同时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 (2022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院教务处公章)、《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服役期间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学生处要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验,并于2月26日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3月7日前将考生信息交招生就业处。(时间:2022年2月10日-2月26日。责任部门:学生处)
3月9日前将考生基本信息导入专升本报名系统。(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9日。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于2022年2月24日前将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学信网下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服役期间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以及个人联系方式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于2月25日移交给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汇总后报教育考试院。(时间:2022年2月18日-2月25日。责任部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2022年2月9日
本文地址: https://www.51jieben.com/hebei/info/20220209/8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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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2年专升本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宣传发动
各系在2022届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广泛宣传改动。考生要按照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报考。各系要认真审核考生选择的报考专业,有相同专业的必须报考相同专业、无相同的须报考相近专业。若专业不符合“大体对应”,则报考无效。(时间:即日起至3月10日。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各系)
二、网上报名、缴费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费100元。(时间:2022年3月11日9:00-3月15日17:00。责任部门:各系)
三、考生资格审核
要求学生核对确认本人所填报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三类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核。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于 2022年2月28日前向学生处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基层项目服务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学生处进行严格审验,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将考生信息交招生就业处。(时间:2022年2月18日-3月7日。责任部门:学生处)
3月8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考生基本信息导入专升本报名系统。(时间:2022年3月8日。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2.原建档立卡应届毕业生。
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的原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致,须按规定时间在专升本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向学生处提交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资格审核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各系要与考生本人核对,确保有资格的考生不漏一人。(时间:2022年4月1日-4月20日。责任部门:各系)
学生处要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原件审验无误后退回。复印件一份交招生就业处留存,另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生处公章后于5月4日前报招生就业处。学生处负责汇总全院“专升本专项计划报考名单”,并于4月22日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由学生处负责与考生生源所在地扶贫部门核对查验。公示期满,将考生信息交招生就业处。(时间:2022年4月20日-4月30日。责任部门:学生处)
5月8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专升本专项计划”考生报名数据库文件。(时间:2022年5月8日。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3.退役大学生士兵。
已经毕业且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的 2021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入伍时为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2月26日前向学生处提出报名申请,同时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 (2022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院教务处公章)、《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服役期间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学生处要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验,并于2月26日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3月7日前将考生信息交招生就业处。(时间:2022年2月10日-2月26日。责任部门:学生处)
3月9日前将考生基本信息导入专升本报名系统。(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9日。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于2022年2月24日前将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登录学信网下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服役期间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以及个人联系方式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于2月25日移交给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汇总后报教育考试院。(时间:2022年2月18日-2月25日。责任部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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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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