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

HOT

当前位置: 河北专接本网 > 升本政策 > 2020年河北专接本补报名通知

2020年河北专接本补报名通知

精小通 2021/07/10

未标题-1.png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

教育考试选拔扩招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冀教学函[2020]4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缓解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加专科毕业生升学深造机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扩大招生规模至2.8万人。现就做好扩招补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对象

本次补报名对象为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报考条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9】37号文))且上次报考时未报考的:

1.河北省内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2.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3.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河北户籍的2019年度退役士兵;

4.入伍时为河北省内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2020年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补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补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考生只需要完成选择报考专业(类)的初次报名阶段。

1.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2020年5月9日9时至5月13日17时,考生登陆报名系统(http://www.hbzjb.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完成初次报名。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河北户籍的2019年度退役士兵和退役后在河北省普通高校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2020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均由原毕业院校主管部门负责完成补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2日,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基层项目服务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考生须在5月12日前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上述材料邮寄给专科毕业院校。各生源院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接收补报名考生报名材料,并将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在校园网上公布。各生源院校要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原件审验无误后退回,复印件一份由学校留存,另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于5月1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同时按要求报送考生电子数据库文件。

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河北户籍的2019年度退役士兵由省教育厅学生处负责完成补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2日,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考生须在5月12日前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上述材料邮寄给省教育厅学生处(联系电话0311-66005137)。

上述考生完成初次报名后,相关信息将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登录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密码。初次报名阶段结束后,有关报名信息查询、缴费、准考证打印、成绩及分数线查询、填报院校志愿等工作,均和其他考生相同,由本人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再另行通知。


三、缴费及信息确认

考生完成初次报名后须缴纳考试费用,由生源学校代收。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财税[2016]126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艺术、体育类每生120元,其他类别每生100元。

补报名工作不再组织考生报考信息现场确认及指纹采集工作。5月20日前,生源学校要将已补报名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照片导入报名系统。生源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核对考生报考信息,由生源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将考生《报名登记表》、《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以电子文件形式分发给补报名考生,由考生自行打印签字确认后再以电子文件形式(可手机拍照)发送回生源学校主管部门留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扩招未新增加报考专业,原已完成初次报考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扩招补报名工作。

2.补报名考生要按照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报考,确有特长者可以跨科类或跨专业(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除外)报考。

3.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专接本考试具体时间还未确定,待考试具体时间确定后,将在河北省教育厅官网、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hbzjb.cn)及时发布。考生完成补报名后请随时关注河北省教育厅官网或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管理系统。 


                                                                 

                                    河北省教育厅

                                  2020年4月24日

2020年河北专接本补报名通知

精小通 2021年07月10日

未标题-1.png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

教育考试选拔扩招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冀教学函[2020]4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缓解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加专科毕业生升学深造机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扩大招生规模至2.8万人。现就做好扩招补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对象

本次补报名对象为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报考条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9】37号文))且上次报考时未报考的:

1.河北省内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2.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3.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河北户籍的2019年度退役士兵;

4.入伍时为河北省内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2020年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补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补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考生只需要完成选择报考专业(类)的初次报名阶段。

1.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2020年5月9日9时至5月13日17时,考生登陆报名系统(http://www.hbzjb.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完成初次报名。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河北户籍的2019年度退役士兵和退役后在河北省普通高校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2020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均由原毕业院校主管部门负责完成补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2日,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基层项目服务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考生须在5月12日前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上述材料邮寄给专科毕业院校。各生源院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接收补报名考生报名材料,并将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在校园网上公布。各生源院校要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原件审验无误后退回,复印件一份由学校留存,另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于5月1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同时按要求报送考生电子数据库文件。

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河北户籍的2019年度退役士兵由省教育厅学生处负责完成补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2日,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考生须在5月12日前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上述材料邮寄给省教育厅学生处(联系电话0311-66005137)。

上述考生完成初次报名后,相关信息将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登录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密码。初次报名阶段结束后,有关报名信息查询、缴费、准考证打印、成绩及分数线查询、填报院校志愿等工作,均和其他考生相同,由本人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再另行通知。


三、缴费及信息确认

考生完成初次报名后须缴纳考试费用,由生源学校代收。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财税[2016]126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艺术、体育类每生120元,其他类别每生100元。

补报名工作不再组织考生报考信息现场确认及指纹采集工作。5月20日前,生源学校要将已补报名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照片导入报名系统。生源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核对考生报考信息,由生源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将考生《报名登记表》、《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以电子文件形式分发给补报名考生,由考生自行打印签字确认后再以电子文件形式(可手机拍照)发送回生源学校主管部门留存。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扩招未新增加报考专业,原已完成初次报考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扩招补报名工作。

2.补报名考生要按照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报考,确有特长者可以跨科类或跨专业(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除外)报考。

3.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专接本考试具体时间还未确定,待考试具体时间确定后,将在河北省教育厅官网、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hbzjb.cn)及时发布。考生完成补报名后请随时关注河北省教育厅官网或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管理系统。 


                                                                 

                                    河北省教育厅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