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方学院
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河北东方学院
学校代码:14225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二、学校简介
河北东方学院是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地处北京、天津、雄安新区环绕的廊坊东方大学城,距北京天安门40公里,毗邻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占据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学校占地2113亩,建筑面积76.38万平方米,建有2.5万平方米的6个室内体育馆——游泳馆、网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台球馆、篮球馆和6个室外运动场;建有2万平方米的2个图书馆和艺术馆、112个校内实验实训室。校园四季如画,欧式建筑别具艺术风格。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人,设有5个二级学院——文物与艺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29个本科专业、30余个专科专业,涵盖艺术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文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形成了文理交融、多学科发展、本专接续和国际交流的多元办学体系。
学校把培养应用型人才、办社会满意教育,作为办学的初心和使命,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主要路径,精心培养高素质、强能力,擅体美、爱创造的应用型人才,让每一位学子在与时俱进的河北东方学院扬起成长成才的理想风帆,逐梦远航!筑梦东方,圆梦东方!
三、报考条件
(一)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含2023年春季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生)。
(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河北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时为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2022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及2023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其中,符合条件的2023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2023年或2024年普通专升本,且仅可参加一次。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四、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 招生专业名称 |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授予学位名称 | 考试类别 | 学费标准 | 教学地点 |
1 | 财务管理 | 100 | 二年 | 管理学 | 经管 | 15000 | 校本部 |
2 | 审计学 | 80 | 二年 | 管理学 | 经管 | 15000 | 校本部 |
3 | 资产评估 | 50 | 二年 | 管理学 | 经管 | 15000 | 校本部 |
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70 | 二年 | 经济学 | 经管 | 15000 | 校本部 |
5 | 金融工程 | 30 | 二年 | 经济学 | 经管 | 15000 | 校本部 |
6 | 经济与金融 | 40 | 二年 | 经济学 | 经管 | 15000 | 校本部 |
7 | 人工智能 | 50 | 二年 | 工学 | 理工 | 17000 | 校本部 |
8 | 软件工程 | 80 | 二年 | 工学 | 理工 | 17000 | 校本部 |
9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0 | 二年 | 工学 | 理工 | 17000 | 校本部 |
10 | 物联网工程 | 80 | 二年 | 工学 | 理工 | 17000 | 校本部 |
11 | 虚拟现实技术 | 40 | 二年 | 工学 | 理工 | 17000 | 校本部 |
12 | 休闲体育 | 30 | 二年 | 教育学 | 体育 | 20000 | 校本部 |
13 | 英语 | 80 | 二年 | 文学 | 外语 | 17000 | 校本部 |
14 | 网络与新媒体 | 200 | 二年 | 文学 | 文史 | 15000 | 校本部 |
15 | 文物与博物馆学 | 100 | 二年 | 历史学 | 文史 | 15000 | 校本部 |
16 | 护理学 | 900 | 二年 | 理学 | 医学 | 17000 | 校本部 |
17 | 医学影像技术 | 300 | 二年 | 理学 | 医学 | 17000 | 校本部 |
18 | 数字媒体艺术 | 40 | 二年 | 艺术学 | 艺术 | 20000 | 校本部 |
19 | 环境设计 | 45 | 二年 | 艺术学 | 艺术 | 20000 | 校本部 |
20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45 | 二年 | 艺术学 | 艺术 | 20000 | 校本部 |
21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50 | 二年 | 艺术学 | 艺术 | 20000 | 校本部 |
22 | 艺术与科技 | 50 | 二年 | 艺术学 | 艺术 | 20000 | 校本部 |
合计 | 2500 |
注:1、具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2、我校专升本各专业学费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相同。
五、考试安排
考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内容包括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两部分。公共文化考试内容为高等数学、英语、政治;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察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六、录取规则
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执行。各专项、各专业投档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七、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学籍学历
(一)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按学校的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二)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河北东方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东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
本章程由河北东方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电话:0316-2901888 2901877
传真:0316-2901315
网址:www.hbdfxy.cn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圣陶路6号
河北东方学院
2022年12月23日
本文地址: https://www.51jieben.com/school/10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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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东方学院
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河北东方学院
学校代码:14225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二、学校简介
河北东方学院是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地处北京、天津、雄安新区环绕的廊坊东方大学城,距北京天安门40公里,毗邻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占据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学校占地2113亩,建筑面积76.38万平方米,建有2.5万平方米的6个室内体育馆——游泳馆、网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台球馆、篮球馆和6个室外运动场;建有2万平方米的2个图书馆和艺术馆、112个校内实验实训室。校园四季如画,欧式建筑别具艺术风格。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人,设有5个二级学院——文物与艺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29个本科专业、30余个专科专业,涵盖艺术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文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形成了文理交融、多学科发展、本专接续和国际交流的多元办学体系。
学校把培养应用型人才、办社会满意教育,作为办学的初心和使命,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主要路径,精心培养高素质、强能力,擅体美、爱创造的应用型人才,让每一位学子在与时俱进的河北东方学院扬起成长成才的理想风帆,逐梦远航!筑梦东方,圆梦东方!
三、报考条件
(一)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含2023年春季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生)。
(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河北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时为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2022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及2023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其中,符合条件的2023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2023年或2024年普通专升本,且仅可参加一次。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四、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 招生专业名称 |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数 | 学制 | 授予学位名称 | 考试类别 | 学费标准 | 教学地点 |
1 | 财务管理 | 100 | 二年 | 管理学 | 经管 | 15000 | 校本部 |
2 | 审计学 | 80 | 二年 | 管理学 | 经管 | 15000 | 校本部 |
3 | 资产评估 | 50 | 二年 | 管理学 | 经管 | 15000 | 校本部 |
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70 | 二年 | 经济学 | 经管 | 15000 | 校本部 |
5 | 金融工程 | 30 | 二年 | 经济学 | 经管 | 15000 | 校本部 |
6 | 经济与金融 | 40 | 二年 | 经济学 | 经管 | 15000 | 校本部 |
7 | 人工智能 | 50 | 二年 | 工学 | 理工 | 17000 | 校本部 |
8 | 软件工程 | 80 | 二年 | 工学 | 理工 | 17000 | 校本部 |
9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0 | 二年 | 工学 | 理工 | 17000 | 校本部 |
10 | 物联网工程 | 80 | 二年 | 工学 | 理工 | 17000 | 校本部 |
11 | 虚拟现实技术 | 40 | 二年 | 工学 | 理工 | 17000 | 校本部 |
12 | 休闲体育 | 30 | 二年 | 教育学 | 体育 | 20000 | 校本部 |
13 | 英语 | 80 | 二年 | 文学 | 外语 | 17000 | 校本部 |
14 | 网络与新媒体 | 200 | 二年 | 文学 | 文史 | 15000 | 校本部 |
15 | 文物与博物馆学 | 100 | 二年 | 历史学 | 文史 | 15000 | 校本部 |
16 | 护理学 | 900 | 二年 | 理学 | 医学 | 17000 | 校本部 |
17 | 医学影像技术 | 300 | 二年 | 理学 | 医学 | 17000 | 校本部 |
18 | 数字媒体艺术 | 40 | 二年 | 艺术学 | 艺术 | 20000 | 校本部 |
19 | 环境设计 | 45 | 二年 | 艺术学 | 艺术 | 20000 | 校本部 |
20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45 | 二年 | 艺术学 | 艺术 | 20000 | 校本部 |
21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50 | 二年 | 艺术学 | 艺术 | 20000 | 校本部 |
22 | 艺术与科技 | 50 | 二年 | 艺术学 | 艺术 | 20000 | 校本部 |
合计 | 2500 |
注:1、具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2、我校专升本各专业学费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相同。
五、考试安排
考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内容包括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两部分。公共文化考试内容为高等数学、英语、政治;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察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六、录取规则
普通专升本录取原则遵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执行。各专项、各专业投档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若投档的多名考生成绩相同,顺延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实行征集志愿录取。
七、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学籍学历
(一)被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应按学校的要求持有关证件按时到校报到。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学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二)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河北东方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河北东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
本章程由河北东方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电话:0316-2901888 2901877
传真:0316-2901315
网址:www.hbdfxy.cn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圣陶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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