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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专接本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招生简章

精小通 2022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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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2年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1629


三、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校 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单位、河北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示范学校、河北省党建示范校、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会长单位、航天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始建于1978年,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 年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000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80余名,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00余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科在校生12000余人。


八、招生计划及录取


1.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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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3.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学校执行河北省普通专科升本科录取投档规则,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专项、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项、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需达到本校的最低出档分数线。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九、其他


1.学费标准∶执行学分制收费,按照升入我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上一学年实际所修读的学分学费加专业学费之和,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2.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 3 个月内,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3.学校详细情况请点击学校网站∶http∶//www.nciae.edu.cn 4.本章程由北华航天工业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如果需要获知更多关于河北专接本的考试资讯,可以关注公众号:河北专接本网,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发布考试信息。

话题:

录取原则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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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2年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1629


三、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校 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单位、河北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示范学校、河北省党建示范校、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会长单位、航天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始建于1978年,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 年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000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80余名,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00余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科在校生12000余人。


八、招生计划及录取


1.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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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3.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学校执行河北省普通专科升本科录取投档规则,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专项、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项、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需达到本校的最低出档分数线。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九、其他


1.学费标准∶执行学分制收费,按照升入我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上一学年实际所修读的学分学费加专业学费之和,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2.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 3 个月内,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3.学校详细情况请点击学校网站∶http∶//www.nciae.edu.cn 4.本章程由北华航天工业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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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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